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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居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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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委会工作职责
1、积极宣传、贯彻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。完成《居委会组织法》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,积极创建示范居委会。
3、密切联系群众,熟悉每户居民的基本情况。热心为辖区居民办好事、办实事,为居民排忧解难。
4、积极发展经济,兴办便民,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,不断增强社区经济实力。
5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广泛深入地开展示范居委会、文明楼群、五好家庭、军警民共建、文明小区、卫生城市创建等活动。
6、发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倾听居民意见,及时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建议和要求。
7、建立与建全各项制度,制订本居委会三年发展规划。
二、居委会干部守则
1、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热爱居委会工作。
2、加强班子团结,同心同德,积极热情地做好工作。
3、遵纪守法,不徇私情,秉公办事,坚决抵制不正之风。
4、按照自治的原则,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和自我服务。
5、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,关心居民的疾苦,为居民谋福利、办实事、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。
6、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。
三、居委会主任职责
1、负责本居委会全面工作,抓好各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。
2、团结好居委会一班人,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和居民小组长,门楼代表的作用。
3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积极完成各项任务。经常向街道和居民代表汇报工作。
4、搞好居办企业和社区服务,严把财务关,做到财务公开,民主理财。
5、遵纪守法,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。领导开展争创示范居委会活动。
6、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四、居委会工作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以提高居民小区工作透明度,加强民主法制建设,进一步规范居委会政务行为,提高居委会办事效率和质量为目的,使居委会树立开拓创新,服务居民,清正廉洁,务实高效和良好环境,促进居民区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。
社区工作职责
1、做好拥军优属、孤寡老人、残疾人、社济户、特困户的民政福利工作。
2、做好辖区内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。
3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统战政策,做好统战工作。
4、做好老龄工作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5、搞好红,白理事会,贯彻执行殡葬改革制度。提倡 破除迷信,移风易俗,维护正常的信仰。
6、积极组织青少年校外活动,关心青少年的健康。
7、关心下岗失业职工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 工的再就业工作。
8、配合派出所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和暂住人口管理。
五、居民委员会的日常任务
1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办事处等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和任务。
2、为群众办理身份、婚姻、住房、计划生育、出境、申请申报户口、死亡等有关证明。
3、向群众提供有关户口申报、建筑审批、计划生育等政策程序。
4、对居民区暂住的流动人口查验"四证"(包括身份证、暂住证、务工证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),对常住育龄妇女建立信息卡,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五期(包括青春期、婚前期、孕产期、育儿期、更年期)教育。
5、协助街道做好拥军优抚、特困救济、扶残助寡及统战、殡葬改革等工作。
6、向住户收取清扫清运卫生费,安排好居民区保洁工作。
7、协助街道城管部门整治居民区脏、乱、差及乱搭建等工作。
8、协助派出所维护居民区安全,调解民间纠纷,帮教"两劳"回籍人员,防火防盗巡逻等工作。
9、组织群众集体文化活动及做好暑寒假青少年教育和老龄工作。
10、积极兴办社区服务,发展经济,搞好居民区共建军工作。
居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,规范居委会政务行为,促进居民区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,经居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。
居务公开领导小组:
1、组长:张其明 副组长:王哓薇 组员:邱苗飞
2、居务公开监督小组:周敏芳、徐萍、 张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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